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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2026年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北京市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成立于1980年,是由北京市总工会主办,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北京市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专科。学校拥有一支多年从事成人教育工作,敬业精神强,教学经验丰富,理论素养深厚,学术功底扎实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曾获“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先进职工大学”、“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示范校”、“全国工会系统示范性高等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 53 号,本校无北京市教育部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

第三条  本校招生层次为专升本、高起专,学习形式为非脱产,教学模式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第四条  本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五条  本校继续教育部(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及新生复查等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第六条  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其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的,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  考生报名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其中非京籍人员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其他证件无效)。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报考。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考生须统一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核。专升本考生学历信息须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未通过者须签订承诺书,入学时补交学历认证报告。

第九条  高起专、专升本各层次全国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数以北京市教委下达为准,招生计划通过学校官网、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对外公布。本校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不超计划招生。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参加统考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国家成人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将计入总分参与录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对于专业招生计划未录满的情况,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可按规定调剂录取到本校未录满的同类别其他专业。

第十三条  本校各专业开班人数为25人。当考生报考本校的第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足开班人数时,本校可按其第二专业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两个专业录取人数均不足开班时,本校将予以停办,并将停办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同时将所涉及的考生退档,由考生于线上调剂录取阶段重新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本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以邮寄方式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学费

第十五条  2026年本校成人高考招生专业(学校代码:011)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类别

学习形式

最短学习时间

备注

行政管理

专升本

经管类

非脱产

2.5年

北京市工会会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元;北京市劳动模范及以上荣誉或享受市级劳模待遇的荣誉奖项获得者,北京大工匠、大国工匠及国家规定的相应的荣誉奖项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可享受全额资助

社会工作(工会方向)

高起专

文史类

非脱产

 

2.5年

工商企业

管理

高起专

文史类

非脱产

 

 

2.5年

第十六条  本校严格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市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按规定进行公示,不收取任何未经备案的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  本校采用非脱产学习形式,线上直播课程与线下面授课程相结合,面授一般安排在周六全天和一至两个工作日晚间,面授地点在西城区陶然亭路53号。

第六章 新生复查与学籍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重点核验专升本前置学历真实性与有效性。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信网可查;未按规定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条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作为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本校暂不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八章 风险警示

第二十二条  本校招生信息官方发布渠道为学校官网、北京市总工会官网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所有招生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报名、培训、录取等事宜,警惕各类虚假承诺与非官方收费,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汇款。

第二十四条  发现以本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诈骗、违规收费等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校招生咨询与监督渠道畅通有效,相关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3号(邮政编码:100054)

咨询电话:83521220(工作日接受招生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63529560(受理招生违规违纪举报)

官方网站:www.ghgy.com.cn(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招生专用邮箱:zhaoshengban@ghgy.com.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最新规定执行,由学校继续教育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                                    

      2026616